CCF編程能力等級認證,英文名Grade Examination of Software Programming(以下簡稱GESP),由中國計算機學會發起并主辦,是為青少年計算機和編程學習者提供學業能力驗證的平臺。GESP旨在提升青少年計算機和編程教育水平,推廣和普及青少年計算機和編程教育。GESP覆蓋中小學全學段,符合條件的青少年均可參加認證。
GESP考察語言為圖形化編程、Python編程及C++編程,主要考察學生掌握相關編程知識和操作能力,熟悉編程各項基礎知識和理論框架,通過設定不同等級的考試目標,讓學生具備編程從簡單的程序到復雜程序設計的編程能力,為后期專業化編程學習打下良好基礎。
1、GESP C++ 7級認證成績≥80分,或者GESP C++ 8級認證成績≥60分的考生,可申請免CSP-J的第一輪認證; 2、GESP C++ 8級認證成績≥80分的考生,可申請免CSP-J或CSP-S的第一輪認證(二者選其一)。
延考或者退費規則
1、報考城市確認考生人數不足20人時,該考點關閉,考生可選擇全額退費或延期考試至下次認證,GESP認證辦公室將進根據考生選擇進行處理。
2、報考人數達20人但不足30人的考點,考生須接受CCF調配至其他考點的安排。不服從調配者,須于收到調配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發送郵件至gesp@ccf.org.cn申請全額退費或延期至下次認證,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權益,CCF將不予受理。
3、考生報名繳費成功后2天(48小時)內,申請退費,可全額退還;超過48小時但在報名截止時間24小時前申請退費,將收取30%考務費;報名截止前24小時內,系統鎖定數據,不再受理退費申請。如考生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且未在上述規,定期間內申請退費或延期的,相關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參加考試,在考生提供相關證明并經CCF審核后可申請延考或者退費。
4、延考申請、考點調整及個人信息修改通道將于報名截止時間24小時前關閉。逾期時,因考生個人原因提出的延考申請,CCF將不予受理;因不可抗力或CCF原因導致的延考需求,CCF將另行處理。延考有且僅有一次機會,將順延到下一期認證且不予退費。考生需在下一期報名啟動時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報名,語言與級別與延考語言級別保持一致。逾期作廢。
5、特殊原因退費或延考規定
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可按規定申請全額退款,否則CCF將駁回申請。
(1)因不可抗力退費或者延考規定
GESP項目中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國家教育部門規定的上課以及其他各方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由于不可抗力原因當期不能參加認證的考生,應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CCF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符合規定的考生可申請退費或延考,退費免收退費手續費。
與其他社會性(非學歷教育性質)考試、競賽、培訓等活動時間沖突均不屬于本項目規定的不可抗力范圍。
學校期末考、小升初報名、拍畢業照等即具有預見性的情況,均不屬于不可抗力。
學校調課上課原則上不屬于不可抗力,若因中高考等國家教育部門統一安排的考試,導致學校在報名截止后(不含截止前)發布課程調整通知的突發情況,考生可申請延考(不予退費),但須滿足以下條件:
1)提供就讀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正式調課或期末考試通知;
2)文件中必須明確說明調課原因及具體時間調整安排;
3)考生須在調課通知發布后7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因CCF原因不能參加認證退費或延考規定
GESP項目中,所謂CCF原因包括以下情況:由于CCF原因需關閉考生已報名所在的考點;停止或推遲考生參加考試;將考生從已報名的考點調整到其他考點;考試時因考點的網絡、GESP考試系統等問題中斷考試且考生主動提出補時申請但未補時成功(認證現場考生未主動提出補時且考場工作人員無記錄,則不予認可);其他CCF公開聲明的自身原因。符合以上原因之一造成考生未能順利完成當期認證的,可于當期認證考試(上機考試)結束后五日內申請退費或延考,退費免收退費手續費。
(3)考生因病退費或者延考規定
考生因健康原因不宜參加認證而申請退費或延考,需在認證考試當日24:00前向CCF提出退費或者延考申請(逾期申請無效),并提供由醫療機構出具的下列文件:在認證考試當日24:00之前由二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能夠證明考生在認證考試當天不適宜參加認證的真實有效合理的診療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診斷書、病歷、住院證明等)和可驗證的收費票據及復印件(包括掛號、門急診、醫藥費、住院費,僅提供掛號費發票視為資料不完整)。CCF可以根據票證審核的需要,要求考生補充相關佐證材料,如果考生拒絕提供或者無法提供,CCF將不予受理。符合規定的考生因病申請退費,免收退費手續費。
(4)考生因近親屬身故的退費或者延考規定
考生因近親屬身故無法參加認證,應出示近親屬的死亡證明復印件(死亡證明應由身故發生地所在國家相應的主管機構簽發,死亡時間在認證考試當日24:00前七日內的,適用于本規定)和考生與近親屬之間的關系證明。可于當期認證考試(上機考試)結束后3日內申請退費或延考,退費免收退費手續費。考生近親屬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6、延考申請在規定期限內原則上僅限一次,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所在城市無考點等情況)可再申請一次延考。
7、在前一次認證中已經申請延考的考生,若下次認證時因個人原因未能報名參加,將不予辦理退費或再次延考。因不可抗力導致的缺考,可依據相關規定申請延考。